本报北京9月12日电公安部近日发布通告,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严厉打击走私,我国将逐步取消右置方向盘汽车(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出入内地的同类车辆)。
通告规定,从现在起,对于右置方向盘汽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一律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对于已领取号牌并达到报废标准的右置方向盘汽车,车主应主动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报废手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注销号牌和行驶证,强制报废,不得延缓。对于已领取号牌但尚未达到报废标准的右置方向盘汽车,允许继续上路行驶。对于达到报废标准的右置方向盘汽车仍上路行驶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一经发现,一律注销号牌和行驶证,强制报废。
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今后也不再批准右置方向盘汽车改为左置方向盘。对擅自将右置方向盘改为左置方向盘的,仍按右置方向盘汽车对待。